光影献礼 向美而行”摄影比赛
日期:2025-05-19 16:49:45  发布人:艺术设计系  浏览量:23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光影献礼 向美而行”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满足产教协同育人目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同时为更好展现和谐美丽的校园风景、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以及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多视角呈现美丽渤海理工的万象风华,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汇聚学院发展正能量,特举办“光影献礼 向美而行”摄影大赛。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教务处、艺术设计系联合主办,视觉图文教研室和影视传媒教研室承办并具体负责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和活动。视觉图文教研室和影视传媒教研室各教师组成评委团,负责比赛的的评分工作。

二、作品题材

以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校园风光为题材,反映学院的校园之美、师生之美、人文之美、文化之美。

三、参赛对象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全体师生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紧密围绕大赛主题;要求单幅作品;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作品形式、作品风格不限;每幅作品的作者署名限1人,学生参赛可带1名指导老师。

(二)附件一:作品须为原创,确保真实客观。报送时要求配与主题相关的标题和简要文字说明(作品说明不超过100字)。

(三)作品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投稿,作品格式为JPG,彩色、黑白不限,作品不超过5M且不小于1M,尺寸为14英寸(30.48cmx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艺术设计系拥有对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后期技术处理、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投稿作者享有署名权和作品的完整著作权,所有投稿作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五、评分规则

在摄影大赛中,评分规则是衡量作品优秀程度的重要标准,为了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本次大赛制定了以下评分规则,以供评委参考。

(一)主题与创意(满分10分)

作品是否紧扣大赛主题,并能够展现出独特的创意和构思。评委将根据作品的主题表达深度和创意水平来评分。

(二)技术与构图(满分20分)

作品的摄影技术和构图技巧将受到评委的关注。评委会考虑摄影者对于曝光、对焦、景深、角度等技术的运用,以及构图的平衡性、层次感和空间感等因素。

(三)色彩与光影(满分20分)

色彩和光影是摄影作品的重要元素。评委将评估作品色彩运用的准确性、色彩的对比与和谐程度,以及光影的布局和明暗处理。

(四)内容与情感(满分10分)

作品是否能够传达出清晰的信息和情感,是否与观众产生共鸣。评委将关注作品的内容深度、情感表达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五)独特性与新颖性(满分10分)

作品是否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是否能够脱颖而出。评委将评估作品在同类题材中的创新程度和个人风格的体现。

(六)整体视觉效果(满分20分)

整体视觉效果是作品给观者的第一印象。评委将综合考虑作品的整体协调性、美观度和视觉冲击力。

(七)社会价值与影响力(满分10分)

作品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是否能够引起社会关注和思考。评委将考虑作品对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六、作品报送方式

(一)参赛作品可直接报送至大赛邮箱。作品收稿时间截至5月28日,逾期不再接收作品。

(二)每件作品须按参赛组别单独放置在“教师组/学生组”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系部(行政部门)全称+参赛组别+专业+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说明(附件1,word格式),一并放置在对应作品的文件夹内,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作品截稿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晋级决赛总人数为基准,一等奖人数为总人数的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颁发荣誉证书及对应奖品;其余为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各奖项作者不重复获奖。

(四)报送邮箱及联系人:

作品报送邮箱:271393825@qq.com

赛事解答微信群二维码及联系负责老师:邱鹏岳老师18031750665 殷瑞佳老师:17333765889

七、参赛守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参赛者需确保提交的作品质量清晰,能够展现摄影技艺和主题内涵。

(三)艺术设计系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宣传和推广。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艺术设

2025515

 

 

主题词:摄影大赛 比赛  规则                              

教务处                  2025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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